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保证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河南科技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方案》的要求,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共政治理论课与外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
4.坚持扩大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安全。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
2.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1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复试地点在文科1号楼316室。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于规定时间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
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同时确认复试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把相关情况上报学校,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3.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审查材料包括:
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核查《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各学院资格复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都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4.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为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通知和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5.报送复试结果
学院复试结果经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汇总、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7.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库。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项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口试)与笔试、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课笔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所有项目均学院自行安排,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贯彻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放在研究生复试的首要地位。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
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为笔试,线上进行,时间为1.5小时,难易程度按英语四级水平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与研究生入学外语初试成绩有明显差异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3.专业素质与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重点是马克思主义原著内容)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考核内容为:
(1)专业素养,同一学科(专业)问题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专业课笔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笔试线上进行,时间为1.5小时,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成绩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加试时间每门为1.5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成绩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成绩(外语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加专业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构成,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其中,笔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中专业课成绩占60%,外语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占60%,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成绩占40%)。
五、拟录取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 +复试总成绩×40%。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充分认识到做好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2.遴选高素质人员,严格管理。学院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完善复试工作方案。学院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复试办法要求,并借鉴自划线高校加强复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等情况, 提出复试要求(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完善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4.强化复试考核。学院要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5.加强保密工作。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院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未经许可,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泄露,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各类内部信息、统计数据,不得在复试成绩公布前私自查询考生成绩并提供给他人,不得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将初步结果透露给他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考生复试结果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不得让无关人员代为送交。
6.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7.做好复试过程记录及复试材料的保管。录制的音频及视频文件与复试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直至考生毕业(未录取的考生保留1年)。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生计划
学院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的教育质量、科研经费、生源状况、招生导师数和培养能力等情况进行确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总量。
2.拟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复试期间,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非全日制考生只需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协议签订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
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监督和争议处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学院要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都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3.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九、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379—65627276
邮箱:myyjs20@163.com
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