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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时间:2019-03-23 10:23       发布人: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35人),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我院成立2个复试小组,每小组由5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组员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

三、工作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我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

我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

3.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4)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核查《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学院资格复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都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留存所有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

4.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通知和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我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次复试,各次复试的差额比例、复试程序和复试项目应相同(试题不得相同)。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报送复试结果

我院复试结果经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汇总、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库。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项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英语考试、专业课考试、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所有项目均由我院自行安排。

1.专业英语考试:专业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

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是学校自主招生和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按照教育部要求,注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调剂包括本校考生校内调剂、外校考生调剂转入和本校考生调剂转出三种情况。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报考我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

我院拟接收的校外调剂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当年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下达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A类考生线。

3)英语水平良好,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4)调剂考生须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专业背景。

5)调剂名额为2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发展史1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1人。

6)所有拟调剂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符合条件的考生,学院择优选择后将电话通知学生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面试。

六、拟录取

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院充分认识到做好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2.遴选高素质人员,严格管理。我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完善复试工作方案。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复试办法要求,并借鉴自划线高校加强复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等情况, 提出复试要求,完善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面试和口语测试评分标准,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4.强化复试考核。我院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5加强保密工作。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我院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未经许可,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泄露,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各类内部信息、统计数据,不得在复试成绩公布前私自查询考生成绩并提供给他人,不得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将初步结果透露给他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考生复试结果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不得让无关人员代为送交。

6.做好复试过程记录及复试材料的保管。我院对面试和口语测试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录制的音频及视频文件与复试笔试试题、答卷等复试材料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备查,直至考生毕业(未录取的考生保留1年)。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的教育质量、科研经费、生源状况、招生导师数和培养能力等等情况进行确定。

2.拟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都属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学籍资格、课程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研究生。

九、监督和争议处理

1.我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我院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3.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十、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电话:0379-65627275  邮箱:57980875@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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