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开展“群众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我院决定于本周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群众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时间、地点
5月28日(周三)上午8:30,学院会议室。
二、“评价”对象
学院领导班子。
三、“评价”方式
1.“群众评价”在学院内部进行。参评人员为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参评人员参加“三评”。
2.参评教职工为5月28日上午没有课且在洛阳的全体人员。
3.学生代表包括学生党员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共5人。
四、“评价”内容
1.学习教育情况:组织动员及“十个一”完成情况;上级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参加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创新学习形式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2.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坚持开门搞活动,畅通民意渠道,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3.立行立改情况:本学院“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五、“评价”程序
1.发布公告。学院提前向参评人员发布公告(包括时间、地点、参评人员、测评内容与方式等),并在学院网页发布《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综合报告》。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会由院长主持,党委书记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报告),学校督导组负责人就测评内容和群众评价表的填写作简要说明。并组织参评人员填写、收回群众测评表。
3.汇总梳理。测评表由督导组负责汇总,结果报学校活动办同意后向学院反馈。
4.结果运用。学院将对“群众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