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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2012-04-09 13:40       发布人: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和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复试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招生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领导、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 刘振江

副组长: 张俊国

成员: 罗子俊 宋清华 翟鑫 (纪检) 张惠玲 杜宏保 纪中强

学院对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资格审查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组,对参加复试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构成如下:

组 长:张俊国

成 员:翟鑫 纪中强 彭富明 李清聚

复试时认真检查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在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往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http://www.chsi.com.cn/xlrz/)。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是军校考生,属于教育部统招性质的,提交有关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都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同等学力考生认定: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复试期间值班

学院复试期间设置固定电话:0379—64231092,手机:13849962529 值班:纪老师 刘老师。

三、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听力和口试三部分。英语听力和口试放在面试中进行。

2、专业复试

(1)专业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各专业笔试科目见《河南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一律要求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考务工作要遵守学校相关工作规定,考务人员要求明确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不得担任考务人员。

面试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两部分。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评分标准如下:

2012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内容

分值

得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10

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10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10

外语口语能力;

10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10

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10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10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10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

5

实践能力考核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0

合计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要求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但考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英语笔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请及时查看学院主页通知。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总成绩及综合排序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外国语(笔试、听力、口语)成绩占40%。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高低,都予以淘汰。

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与初试成绩占60%之和重新排序,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结果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五、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其成绩排出先后顺序,在学院网站公示并提出拟录取建议。4月20日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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