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3.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或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总计划 | 已接收推免数 | 拟招统考计划数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35 | 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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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全日制学术学位35名 |
2.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政治理论/管理综合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45 | 45 | 90 | 90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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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报考我院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学术型研究生类别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院通知附件3。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要配合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在 CN 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7)《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2)。
(8)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9)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以上(1)-(7)为必须项,(8)、(9)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
学院留存以下材料:(1)-(4)项复印件各1份,(5)-(9)项各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按(1)-(9)顺序装订在一起。
四、复试报到
考生应于 2023 年4月1日下午15:00,在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文科1号楼817报到,核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校外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校门口将进行身份核验。
五、复试形式、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贯彻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放在研究生复试的首要地位。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
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难易程度按英语四级水平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初试成绩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3.专业素质与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重点是马克思主义原著内容)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考核内容为: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的考核;
(2)专业素养的考核。采取考生抽取试题现场回答与现场提问回答相结合的方式;
(3)未来研究生阶段科学研究计划的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情况的把握;
(4)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笔试时间为2小时,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5.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成绩(外语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加专业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构成,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其中,笔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中专业课成绩占60%,外语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占60%,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成绩占40%)。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成绩(百分制)等于复试各部分的成绩(百分制)加权总分,其中复试各部分的权重。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总成绩×40%
拟录取原则:
1.将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
(3)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规定需加试的任一加试科目不合格;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链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非定向考生档案调取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公告。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时进行。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79-65627997
联系人:盛老师
邮箱:myyjs20@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