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大学生基础文明素养,引导广大同学养成文明行为习惯,马克思主义学院12月4日下午于文科一号楼楼下开展“校园文明行动月活动”承诺书签署活动。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素养,培养大学生的文明习惯,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文明、安全、和谐、优美的校园氛围。学工办主任刘敬超老师、部分本科生代表参加此活动。
承诺书内容要求坚决抵制以下行为:
一、车辆不按规划区域停放,超速、逆向、占道行驶。
二、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睡觉、玩手机,考试作弊。
三、宿舍内私拉乱扯电线,违章用电。
四、餐厅占座,浪费粮食。
五、图书馆和教室占座不到,乱涂乱画,蹬踢墙壁。
六、不按时就寝,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损坏公物,践踏花草树木。
八、不讲卫生,吸烟酗酒,说脏话粗话。
九、公共场所男女交往失度,过分亲密。
十、贪图小利,上当受骗。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文明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推动我院学子积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希望我院学子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身、认真学习校园文明相关规定,争创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